《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于2024年12月30日起实施
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
维修、登记、通行、停放、
充电、回收等管理
作出了全面规定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
围绕电动自行车及其
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1月11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187.25万元,占总成交额2.74%,游资资金净流入9.62万元,占总成交额0.14%,散户资金净流入177.64万元,占总成交额2.6%。
11月11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6123.96万元,占总成交额24.37%,游资资金净流入1772.68万元,占总成交额7.05%,散户资金净流入4351.28万元,占总成交额17.32%。
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大力开展《规定》宣贯
· 印制宣传单张,向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者、消费者开展《规定》宣贯;
· 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认真学习《规定》相关内容;
· 举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专题讲座;
· 组织全市电动自行车企业召开《规定》集体宣贯会;
· 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规定》相关内容。
持续加大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力度
01严把准入关,确保认证合规
监督认证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实施产品认证,对获证产品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02严把生产关,确保产品质量合规
监督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落实防篡改技术要求。
03严把销售关,保证依法合规经营
加大对销售门店检查力度,监督销售门店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承诺公示、规范陈列等制度规定,提升销售门店规范管理水平。
04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严查严打拆除或改动限速装置、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蓄电池或充电器等各类经营性非法改装、加装、拼装行为,巩固打击非法改装高压态势。
05保持监督抽查力度不减
持续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格落实责令整改、行政处罚、通报曝光等处理措施。
敦促即时配送平台企业
落实责任
推进政府部门协同治理
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成立市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联合管理工作专班,每月对平台企业、平台配送服务商及骑手站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督促平台企业完善骑手绩效考核和派单机制
今年以来,已向28家(次)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平台发出提醒函、约谈57家(次)平台企业。
实施骑手全行业分级管理
组织平台企业落实《广州市网约配送行业公约》,自今年5月1日起,对周期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骑手实施全行业停单惩戒,骑手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接下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督促平台企业对骑手开展法规宣贯工作,并进一步完善行业公约,组织平台企业严格落实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措施,加大对交通违法骑手惩戒力度。
2024年以来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
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
2.68万家次
立案查处质量违法案件686宗
同比增长43.82%
并保持连续三年持续增长
查扣涉嫌违法车辆878台
曝光典型案例7批46宗在线配资安全吗